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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也无法幸免?劳动者状告龙华古寺索赔双倍工资等14万余元

2012-02-05 21:50:49

 

导读:连菩萨都不能幸免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看来中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者真的要好好反思一下现行劳动合同法的不足,以及该如何修改完善了。

  近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沪上寺庙劳动合同纠纷第一案,一位美术工作者把上海龙华古寺告上法庭,要求寺庙支付给他双倍工资等共计14万余元人民币。

  原告马可迪在上海龙华古寺从事美术广告电脑设计。他说,入职时寺庙既未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亦未按规定收取他的劳动手册,直至2006年8月才与他订立劳动合同。2010年8月26日,寺庙突然口头通知与他终结劳动关系。

  他认为,寺庙口头通知终结劳动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要求寺庙支付给他赔偿金,并为他补缴社会保险费。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龙华古寺赔偿原告2万余元。马可迪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昨天在二审该案时,龙华古寺的出庭人员否认与马存在劳动关系,他们认为:寺庙是宗教场所,且非营业性质,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马可迪的角色类似于社会志愿者。马可迪则认为,龙华古寺之前一直有营业执照,直至2010年10月后才改为宗教活动场所。市一中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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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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